《這個頂流隻想刷題》第158章 不好意思,這歌不賣
第158章 不好意思,這歌不賣
起訴侵權屬於民事訴訟,按照正常流程,期限要在6個月內審結。
不過這個案子其實非常簡單,就是一起非常典型的侵權案,花宇星在沒有經過任何授權的情況之下,上一次在演唱會上以盈利為目的進行演唱,不管是誰來打,這官司都不可能輸。
就算被告一方說他隻是出於分享的目的也是沒有用的,因為演唱會本就是提供唱歌服務給觀眾,而觀眾為此而購買門票的地方。
所以杭市法院這邊也不打算拖太久,趕緊把這個案子結了也就結束了。
再加上寧秀走了走關系,所以法院這邊直接提前了開庭。
花宇星這邊還在考慮,沒想到就接到了法院那邊的通知,說讓他們也提交自己這邊的材料。
為此花宇星也自己谘詢了一下律師,律師表示這個案子很難贏,但他會盡最大的努力少賠一點。
結果,花宇星一聽這話感覺不管怎麽樣都得賠錢,還不如乾脆一點。
因為他確實很想唱那首歌,雖然他自己也有能力寫出一首這樣的歌曲來,但其實他心裡也是憋著氣的。
既然你們說我唱的沒他好聽,那我就再唱一首,你們看看究竟是誰唱的好。
這不光能讓他的心裡舒服,也可以給他的粉絲和那些死忠粉有個交代。
於是他這邊直接放棄了提交證據。
隻是,雖然他也想私下裡直接把這個錢給了,但已經走到訴訟流程上了,寧秀那邊還是更想直接通過法律流程來走。
這樣也可以省去很多的麻煩。
隻是調節也要在工作日進行,顧易回不來,所以就由律師代理前去進行調解。
在律師說完了顧易的條件之後,花宇星直接就答應了下來,乾脆的讓律師都覺得不太真實。
又是幾天之後……
“顧易,錢已經到了,回頭我給你打過去。
”
“好的,辛苦寧姐了。
”
“沒事,不過搞這種侵權訴訟確實來錢快啊,這可比自己去唱快多了,我了解到很多自媒體都在用伱的歌當做背景音樂,我們要不要……”
“姐,這就不用了,雖然自媒體用來當bgm也算侵權,但這個追究起來比較敗壞路人緣,而且有些歌曲的宣傳不也就是靠這些嗎?
”
“嗯。
”
“不過倒是可以和平台那邊溝通一下,讓他們花點錢,然後把歌加到他們的素材曲庫裡。
”
“好,我讓人去溝通。
”
掛斷電話後,寧秀又讓公司版權部門的人去和各大視頻平台去溝通。
“唉,不能再這樣下去了,我都快成顧易的保姆了。
”寧秀一個勁兒的揉著眉心,自言自語著說道。
“但實習的經紀人找到了,資深經紀人還沒什麽消息,那些公司都把自家的經紀人看得很緊,好難啊。
”
隻是她剛剛如此想完,又接到了徐軍的電話,對方再次談起了買《海底》版權的事。
“徐總,這個不是我不答應你,實在是之前的事鬧的顧易那邊也不開心,這首歌公司雖然有版權,但公司是做不了主的,所以抱歉了。
”
徐軍聽的一臉愕然。
這時在他身邊的花宇星問道:“怎麽說?
”
“他們不賣。
”
“不賣?
”
“對,不賣!
”
花宇星傻了,我都把那些錢給你了,結果你不賣?
於是他又直接從徐軍那兒要到了顧易的聯系方式。
一個電話就打了過去。
顧易本來還在為天降橫財開心,這麽一大筆錢在手,自己應該怎麽花?
在燕京買套房?
還是算了,這幾百萬在燕京也買不了什麽好地方。
“還是先看看再說吧,先存著。
”
不過很快他又接到了一個電話,是個陌生號碼。
“喂,你好,請問你哪位?
”
“顧易你好,我是花宇星。
”
“啊,是花哥啊,怎麽了?
有什麽事嗎?
”顧易十分客氣的說道,畢竟自己的這一筆橫財可是對方掏出來的。
“是這樣的,我想買你《海底》那首歌的改變,翻唱版權,價格你可以開的。
”
“抱歉,這首歌我目前還不打算出售版權,畢竟我這首歌才剛發出去不久。
”
“那過段時間可以嗎?
”
“過段時間我也不打算賣。
”
花宇星:“……”
那你乾脆說不賣給我不就好了?
不過花宇星也是第一次親自找人談這些東西,被拒絕後臉色多少有點不太好看。
“之前你不是說我把那五百多萬給了你,你就願意賣嗎?
現在你是出爾反爾嗎?
”
顧易都被這話氣笑了:“花哥,我叫你一聲花哥是尊重你,說實在的,我大可以聽到你自報家門就掛斷電話的,而且你要搞清楚,那五百多萬是賠償,不是你賞給我的,就算你不給,等到開庭審理過後這個錢你還是一樣要出。
至於《海底》這首歌是我為粉絲寫的,而且版權就在我的手裡,賣不賣是我的自由。
”
“好。
”
花宇星沒說什麽,直接就掛斷了電話。
“這個顧易真是太不識擡舉了!
”
“難道他不知道做人留一線,日後好相見嗎?
大家都在這個圈子裡混,就非要得罪我嗎?
”
隻是另一邊的顧易此時卻在想:“當初你但凡和我說一聲,別說兩百多萬了,五十萬的價格也不是不能接受,雖然粉絲們吵架,但我和你本身是沒有什麽仇的,可不告而取就是偷,你偷了我的東西,我過後憑什麽要和你合作?
”
隻是想到這裡,他忽然想到自己遺漏了一件事。
於是又給花宇星把電話打了回去
“顧易,你想通了?
”
“是啊。
”
就在花宇星打算問顧易要多少錢的時候,卻聽到電話那邊傳來一個聲音:“錢給了,但是你還沒有在網上公開道歉呢,我這次打電話就是提醒你一下,千萬不要忘記。
”
顧易曾經在體制內混,深知一個道理,對於有些人要麽不要得罪,哪怕自己受點委屈也就這麽受著,但如果真的要得罪,那就直接得罪狠了,不用想著以後大家還有什麽來往。
這種人不是沒有,但下場一般都會很慘。
(本章完)